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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单出口的危害
2013-05-08        来源:>中国制造网

    目前为数不少的没有自营进出口权的企业或有相关资格却因操作成本太高没有使用相应权利的企业也在做进出口。那么他们到底使用怎样的途径来出口呢?¬——买单出口。

    买单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买单出口是指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或个人假借出口企业的名义,通过和买卖使用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出口企业提供的空白出口货物报关单及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单证,进行虚假出口贸易活动。虽以自营名义出口,但实际上其不承担出口货物质量、结汇风险,也不承担未按期结汇导致不能核销的责任,因此出口企业并未实际参与出口经营活动,有偷税、逃税行为。

    卖单的企业除了收取低廉的卖单费用外,他的利益点到底在哪里呢?卖单企业用买到的单据报关、海关正常退单后,这些单据还有什么用处呢?很简单,卖单的企业将收回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装箱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和存仓委托书等出口单证和手续,再配合从非正规渠道买到的增值税发票,就可以去申报退税,从而骗取国家退税。

    委托代理出口是指出口企业(外贸型)受客户委托,代办出口销售的一项经营活动。它的特点是受托单位对出口货物不做进货和自营出口销售的账务处理,不负担出口货物的盈亏,只收取一定比例代办报关出口的手续费,对于其他事项(包括供货企业的生产能力、货物的具体情况等)不需涉及,而委托企业凭受托企业出具的代理证明申报办理出口退税,通常在这种形式下,委托企业都不具有进出口经营权。
    买单出口是把虚假业务以真实的名义购进货物和出口销售,背后购买出口退税单证,造成虚假的自营出口,目的就是想方设法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表面看买单业务与真实的出口贸易形式一样,都有货物购进、出口销售环节,并且有货物实体往来、货款结算和相应的会计记录凭证。实际在买单出口交易过程中,出口企业一般要求不法分子提供能够顺利办理出口退税的出口单证,同时压低换汇成本,以谋取最大份额的退税款。至于组织货源、运输、检验和报关等工作一般由不法分子或厂方负责,出口企业往往对此听之任之。因此,买单出口与委托代理出口有着本质区别,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严格区分,谨慎处理。出口须谨慎,买单有风险。 

    笔者曾经经历过国家对于来自广东地区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特别严格的年份。买单的不规范操作大大影响了该地区正常企业的出口及退税。 

    买单出口对出口企业而言不是赢利的快车道,而是经营的一个陷阱。

    现在国家允许外汇留存海外,大家不妨可以考虑将国内有自营进出口权的公司和离岸公司结合使用。既能保证合法性、安全性,又能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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