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案例:现在我注册了香港的离岸公司,但因为没有进出口权只能委托外贸公司出口,那么如何让我的出口方(也就是厂家)和我的客户双方不知道对方的信息?
案例分析:如上所讲的这种操作其实是现在很多SOHO都会用的操作,我们先来整理一下基本的操作流程:
首先,您先用香港公司与厂家签定采购合同,然后委托一间外贸公司出口,香港公司再将货物转卖给您的美国客户,具体的图示如下:
上海A工厂=================美国B客户
\\(委托外贸公司出口) //
U$80万 U$100万
\\ //
香港离岸公司
合同的签定是非常简单的,但是对于下面的几点是能否保护客户资源的关键:
1.提单方面:这是众多的SOHO有疑问的,解决它的方法最好是指定一间货代公司,在货物运出港之后,您要求货代做一个转提单的动作,再将这份提单连同您开给海外客户的发票等单据一起速递给你的海外客户,那么这样就可以起到保护客户资源的目的了。
2.信用证方面:如果美国B客户是开出L/C给到香港离岸公司为100万美金(此证为母证)。则可如下操作:
1)转开L/C
香港公司以母证为依据,通过银行向上海A工厂转开出一个L/C,此证称子证,上海A工厂接受银行开出的子证,然后发货,将提单、发票、装箱单交给银行进行议付的动作,审单无误后,银行会通知香港公司进行换单的动作,之后将所有的单据寄给美国的进口商银行进行审核,并要求解付。
2)背开L/C.
香港公司作为中间商必须向银行提交100%的保证金,银行据此开出一个全新的、完全独立的L/C给供应商,此称背对背L/C,它可以修改母证所有条款,完全凭中间商意愿。
两者区别:
1.转开出来的子证的所有条款,都必须依据母证原有条款开出。
2.转开L/C只适用交易货物不发生变更、改装、加工等。
3.转证情况下,出口商只有在母证货款付给中间商后,才能取得货款。
4.背对背L/C全都不受上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