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给我们客户培训的过程中,发现很多外贸从业人员搞不清什么叫议付,甚至有人认为只要是信用证交单就是议付,实际上根本不是这么回事。议付跟押汇差不多,但是也有很大的区别,下面我们就通过讨论议付和押汇的区别,让大家加深一下对两者的认识。
议付和押汇的区别放到人民币贷款中就是担保和抵押的区别。
议付是因为有开证行的指定,允许指定银行对单证相符的单据支付对价,所以开证行对议付行有偿付责任,所以相当于有了开证行的担保,出口银行给出口商融资,占用开证行额度。
押汇,用字面上讲是把货物抵押给银行,银行给予资金融通,一般应该是带有物权的单据,占用出口商额度。
从另一方面讲,一般议付指的都是信用证项下;而押汇,信用证、托收皆可。
一般很多人分不清议付和押汇的区别是因为大多数银行习惯了管交单叫议付,管融资叫押汇,所以混淆了很多人。还有一点就是比如说一个信用证项下单证相符、全套物权单据,并叙做了融资,这种情况下议付和押汇就有了交集,你可以说议付,也可以说押汇。
远期议付、承兑、延期区别之我见
如果是远期信用证,即使是远期议付证,在承兑之后的融资,现在一般银行既不叫押汇,也不叫议付,一般称之为远期贴现/应收账款买入。有的朋友对于远期证下议付和承兑的区别不是很明白,下面是我个人总结的一些区别希望可以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远期信用证形式分为远期议付、远期承兑、延期付款三种形式,其中远期议付和远期承兑是需要汇票的,而延期付款是不需要汇票的。(首先明确一点,按照UCP600的理解,议付信用证可以没有汇票,就像UCP600中规定议付的概念是"购买汇票及/或单据的行为"但是做国际业务这些年本人还真未见到过不要汇票的远期议付信用证,所以下面暂且把它归到需要汇票的范围)那么要汇票的,在承兑以后的融资,就叫做远期贴现。而不要汇票的融资,就叫做应收账款买入,因为没有汇票啊,"贴现"这个词是一种票据行为,所以对于没有汇票的我们就称之为应收账款。其二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汇票行为是受票据法约束和保护,尤其对于第三方善意持票人的保护是延期付款方式所不具备的。
那么又有人有疑问了,远期议付和远期承兑信用证又有什么区别呢?在我看来,目前为止这两种信用证的方式对于受益人来说是没有什么实质区别的,区别仅在于汇票制作上。举例:某一远期议付信用证,开证行为A, 信用证41项中必须制定nominated bank by negotiation,其中nominated bank可以使any bank 也可以是确定的某个,如B银行。但绝不能是开证行自己,因为大家都知道开证行不能作为议付行。那么在汇票制作中,付款人一项,填写的是A银行。所以承兑以后的融资其实可以说成是对开证行承兑后的汇票进行贴现融资。在这里可能有的朋友要问,如果在交单后承兑前,客户要融资叫做什么?我认为在这个时期的融资要是单证相符,就叫议付吧,如果单证不符,就叫押汇吧。
某一远期承兑信用证,开证行为A,信用证41项终须规定acceptance bank, 在这里承兑行可以是开证行,也可以是任何一家指定银行,如果指定B银行承兑,那么汇票制作时,付款人应该填B银行。B银行则可以应客户要求在审单相符后承兑该汇票,并买入自己承兑的汇票,也就是贴现。当然,如果是开证行自己承兑,就等开证行自己承兑了之后再贴现。如果在开证行承兑前,客户想融资,有不符点就叫押汇,无不符点可以叫低风险押汇。无非就是给某一种贸易融资方式起个名称而已,叫什么名字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占谁的额度,为谁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