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的审核关系关系到能否安全收汇,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该问题。信用证的审核涉及面非常广泛,上篇中已经提到十点,我们将再次提出十三点常见问题。
十一、信用证中涉及出运条款的审核有哪些
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货物一般情况下是允许分批付运的。特别注意:如信用证中规定了每一批货物出运的确切时间,则必须按此照办,如不能办到,必须修改。一般情况下,货物是允许转运的,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必须采用直航。
十二、信用证中到期日和到期地点如何审核
规定信用证国外到期,有关单据必须寄送国外,由于我们无法掌握单据到达国外银行所需的时间且容易延误或丢失,所以有一定的风险。通常我们要求在国内交单/付款。在来不及修改的情况下,必须提前一个邮程(邮程的长短应根据地区远近而定)以最快方式寄送。
十三、信用证关于装船期和有效期的规定如何审核
如信用证中的装船期和有效期是同一天,即通常所称的“双到期”,子实际业务工作中,应将装期提前一定的时间(一般在有效期前10天),以便有合理的时间来制单结汇。
超过信用证规定装船期的运输单据将构成不符点,银行有权不付款。
检查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期应注意一下几点:
(1)能否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期内备妥有关货物并按期出运。如来证收到时装船期太近,无法按期装运,应及时与客户联系修改。
(2)实际装船期与交单时间相距时间太短。
(3)信用证中规定了分期出运的时间和数量,应注意能否办到,否则,任何一批未按期出运,以后各期即告失效。
十四、信用证中关于交单期限的规定如何审核
信用证中一般会规定向银行交单的日期不得迟于提单日期后若干天,如果过了期限或单据不齐,有错漏,银行有权不付款。因此交单期限一定要多加注意,以免影响收汇。
交单期通常按下列原则处理:
(1)信用证有规定的,应按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向银行交单。
(2)信用证没有规定的,向银行交单的日期不得迟于提单日期后21天,并且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
十五、信用证中影响交单期限的因素有那些
信用证中影响交单期限的因素主要有下面几点:
(1)生产及包装所需的时间;
(2)内陆运输或集装运输所需时间;
(3)进行必要的检验,如法定商检或客检所需的时间;
(4)申领出口许可证/产地证所需的时间(如果需要);
(5)报关查验所需的时间;
(6)船期安排情况;
(7)到商会和/或领事馆办理认证或出具有关证明所需的时间(如果需要);
(8)申领检验证明书,如SGS验货报告、OMIC LETTER或其他验货报告,如客检证等所需的时间。
(9)制造、整理、审核信用证规定的文件所需的时间;
(10)单据送交银行所需的时间、包括单据送交银行后经审核发现有误退回更正的时间。
十六、信用证中价格条款如何审核
不同的价格条款涉及具体的费用(如运费、保险费等)如何分担的问题,因此十分重要。应严格审核,使信用证的规定与合同相一致。如合同中规定 是:FOB SHANGHAI USD50/PC,则根据此价格条款有关的运费和保险费应由开征申请人(即进口人或实际买主)承担;如果信用证的价格条款没有按合同的规定作上述表示,而 是做了如下规定:CIF NEW YORK USD50/PC,对此条款如不及时修改,那么受益人将承担有关的运费和保险费。
十七、信用证有关费用的规定如何审核
信用证中规定的有关费用,如运费或检验费等应事先协商一致,否则,对于额外的费用原则上不应承担。银行费用如事先未商定,一般由双方共同承担。
十八、信用证中陷阱条款最常见的有哪几种
信用证中常见的陷阱性条款有:
(1)规定1/3正本提单直接寄送客人的条款,如果接受此条款,开征申请人将很琴艺轻易地将货提走,信用证将失去付款保证作用,受益人将面临货款两空的危险境地。
(2)将客检证书作为议付文件的条款,接受此条款,由于不能确定客检证书能否出,怎么出,受益人的主动权将在很大程度上掌握在对方手里,影响安全收汇。
十九、信用证中对要求提供的文件做了具体规定,对此审核时应;注意哪些方面
主要是核实信用证规定的文件能否提供或能否及时提供。主要有:
(1)一些需要认证的单据特别是使馆认证等能否及时办理和提供。
(2)由其他机构或部门出具的有关文件如出口许可证、运费收据、检验证明的呢个能否提供或及时提供。
(3)信用证中指定船龄、船籍、船公司或不准在某港口装船等条款能否办到等。
(4)信用证中一些自相矛盾的要求,例如,明明是空运,却要求提供海运提单;明明价格条款是FOB,保险应由买方办理,而信用证中却要求提供保险单等。
二十、信用证审核中发现问题应该如何处理
通过对信用证的全面审核,如发现问题,应分别情况及时处理。对于影响安全收汇,难以接受或做到的信用证条款,必须要求国外客人进行修改。
信用证修改的规定如下:
(1)只要开证申请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按照受益人的要求修改信用证;
(2)只有受益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信用证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