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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安溪政策“红利”鼓励茶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
2015-09-30        

   近日,安溪县出台《关于支持和鼓励安溪茶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开发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大学生资源,支持和鼓励茶学院大学生在安溪就业创业。

   “文件出台后,师生们都受到很大鼓舞,进一步激发他们的就业和创业热情。”茶学院副书记黄成茂表示,政策出台后,茶学院师生倍受鼓舞,学校也高度重视,将进一步落实政策的要求,为大学生就业和创业铺好路、搭好桥。

   简化急需人才的招聘程序是《实施意见》的一大亮点。在支持茶学院毕业生就业方面,属市组织人事部门确认的重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或具有岗位需求专业相一致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才,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可简化招聘程序,采用考核等方式直接聘用到县事业单位工作。县、乡两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时,安排一定的职位招考安溪茶学院开设的茶学、旅游管理、工商管理学等专业。

   加大茶学院毕业生自主创业扶持的力度,是《实施意见》的另一大亮点。比如在小额贷款贴息方面,对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小额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的贴息;对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型微型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贴息。

   同时,在我县自主创业的茶学院毕业生,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给予不超过单位实际缴费额50%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贴,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

   此外,参加创业培训也可获得政府补贴。凡参加有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1000元/人。在我县自主创业租用经营场地,给予经营场地租金补贴,标准不超过实际支付租金的50%,每年最高3000元,期限2年。在我县自主创业的,被安溪茶学院评选为优秀创业项目的,给予每个优秀创业项目3万元创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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