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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茶叶农残限量规定更加严格
2013-03-15        

    3月1日起,我国将实施最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此前涉及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6项国家标准和10项农业行业标准将同时废止。该标准设立了25个涉茶指标,其中,新增设联苯菊酯、噻虫嗪两个涉茶农药品种。

    对比原有标准,新标准对于农药残留的规定更加严格。一是体现在新标准中涉茶内容对部分指标的数据和说明,进行了调整修正。数据调整主要集中在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上,其中多菌灵、甲氰菊酯等原属于农业行业标准的农药品种补充了ADI数据;氯氰菊酯和杀螟硫磷修正了ADI数据。在原有标准中,说明项为涉及红茶、绿茶的两种农药氟氰戊菊酯和氯菊酯,在此次新标准中食品名称均为茶叶,即全茶类,取消了原说明。

    另外,新标准对于一些农残指标的要求愈加“苛刻”。以高毒有机氯类农药为例,2011年6月农业部发布公告后,硫丹已在茶树上禁用。然而,由于其难于降解的特性,自然界中仍有部分残留,因此在部分茶叶产品中也还存在硫丹被检出的情况。2005年的老标准中,硫丹的最大残留限量被设定为20mg/kg。而新标准对于硫丹的最大残留限量要求为10mg/kg,仅为2005年限量值的一半。(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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