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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政府公告:征收航空及陆路运输进口货物入关检验费用
2013-03-19        来源:>驻塞拉利昂经商参处

    2月19日,塞贸工部发布公告称,自3月4日起,凡通过隆吉国际机场及各陆路口岸入境进口货物,均需按离岸价(F.O.B)的1%缴纳进口货物检验费。塞政府委托“塞拉检验有限公司”(Sierra Inspection Company Ltd.)负责查验航空及陆路运输进口货物并征收检验费。

  该公告规定,从隆吉国际机场及各陆路口岸进口货物,需于货物到达相关口岸前七日内将商业发票、空运货单、装箱清单及其它所需文件报“塞拉检验有限公司”审核后,予以办理“分类和估价证书”(CVC,Classification and Valuation Certificate)及“目的地检验证书”(Destination Inspection Certificate),并在取得“分类和估价证书”和“目的地检验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货物进口清关手续。

  相关手续办理地址:威林顿路35号“塞拉检验有限公司”(No.35 Wellington Street,Freetown)或隆吉国际机场货运部,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至下午5时。

  详情可询:sierrainspection@gmail.com或+232-79-559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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